全国橡胶塑料技术专家委员会

规 章
2014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国橡胶塑料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是根据橡塑行业发展需要和充分发挥各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由全国橡胶塑料设计技术中心、全国橡塑机械信息中心、石油和化工橡塑节能环保中心及《橡塑技术与装备》杂志社的技术人员和行业技术带头人组成,并根据行业有关协会要求及中心任务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委员是由从事国内橡胶塑料行业的专业技术及设备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及相关院校教授通过协商自愿参加的一个专业性技术组织。
第三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联络并组织国内外橡塑技术专家及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关橡塑工业设备、工艺、生产的研究、设计、院校等单位,逐步在国内建立一个具有橡塑技术及装备的专业权威技术机构;
第四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推动橡塑专业技术的发展创新,通过多种服务方式促进新技术在行业中的应用,为橡塑行业技术进步和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发挥专业技术专家作用。
第五条  在“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队伍建设同时,还将逐步完善“中国橡塑装备www.chinarpe.com及APP客户端”服务。使其更好地发挥技术性、专业性、实用性、快捷性、商务性、国际性等综合性能。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业务范围
(一)    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和其他有关的橡胶塑料标准规范、技术规定等基础工作的组织、编制和审查任务,组织标准的宣贯、解释,以及编审出版等管理工作;
(二)    承担或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协会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咨询、审核和审查、鉴定、诊断、分析评估、评优、仲裁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    研究国内外橡塑技术与装备的发展情况,提出发展建议;评价当前国内橡塑工业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
(四)    组织参与国内外橡塑行业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五)    组织国内联合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对技术改造成果进行优选;评审技术性能优良的节能环保及相关的配套产品,并在本行业内推广使用;
(六)    定期举行橡塑行业创新技术评选活动,促进新产品、新技术在行业内的推广;
(七)    组织考察评审、确定橡塑工业“标准配套产品定点生产企业”,推荐定点企业产品在行业内优先选用及国家项目评优评奖活动;
(八)    组织国内外的专业新技术及信息交流,定期召开“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和中国(国际)橡塑工业技术、装备与市场高峰论坛暨新产品信息发布会,研讨国内外行业技术、经济发展趋势,促进企业技术和经济的进步;
(九)    以现代高新技术为核心,利用专业知识和信息积累,按行业组织“专业专家联络网”,负责对行业内不同专业技术、产品、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与推荐评优活动;
(十) 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讲座,充实、提高行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新技术的应用;
(十一) 组织编写行业内需要的技术及工具性资料;
(十二) 主办、出版发行《橡塑技术与装备》(橡胶版)(塑料版)、《橡塑机械时代》、《橡塑节能环保》期刊,传播行业技术经济信息,促进行业信息交流;
(十三) 搭建“中国橡塑装备www.chinarpe.com及APP客户端”服务全行业;
(十四) 完成国家、政府部门、主管行业协会下达的其他各项技术任务和相关企业委托的项目活动;
(十五) 建立技术专家库,完善专家联络网。
 
第三章 专家委员(单位)聘任与主要工作
第七条  专家委员来自国内外橡塑行业生产企业、设计、研究、院校等单位,可以是在职或退休人员,专家委员单位即委员单位。
第八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是根据专业情况、并参照地区等因素,从橡塑企业、橡塑机械企业、橡塑机械配套件企业、有关高等院校橡塑专业、橡塑研究设计院所等单位分别商聘。
 第九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应是从事橡塑工业研究、设计、生产、管理和相关院校(含独资、合资、民营企业)的专家、教授、管理层,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应热心行业工作,关心橡塑工业的技术进步,并代表本单位负责与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保持联系,积极承担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积极参加“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活动。
 第十一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名单由全国橡胶塑料技术专家委员会的筹委会和各专业中心机构协商确定并上报主管单位备案,由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颁发聘任证书。橡塑技术专家委员每五年换届一次。
 第十二条  受聘的橡塑技术专家委员应参加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和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的的学术活动,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根据各专业技术活动需要,不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委员召开各专业技术研讨会议。对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不认真履行技术专家委员职责且三次不到会则视同自动取消技术专家委员资格。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   有一定资历及业绩的高级技术人员;
(二)  主管本专业的技术领导;
(三)  在本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生产企业的领导、专家和相关院校教授。
第十四条  参加“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程序:
(一)      填报“全国橡胶塑料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表);
(二)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各主管机构与中心资深顾问协商确定邀请名单;
(三) 符合条件的全国橡胶塑料设计技术中心技术委员及单位可以直接转入“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但须填登记表;
(四)      对新聘专家委员由“全国橡胶塑料技术专家委员会”颁发聘书。
第十五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一) 审议橡塑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二) 研究行业工作中的重大技术及管理问题,超前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研讨行业的导向性工作,并提出建议;
(三) 组织评选行业创新技术成果;
(四) 组织全国橡塑技术(学术)论文研讨会,并评选优秀论文;
(五)  审查专业标准规范、可研等基础工作文件;组织或参与编制国家、橡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定等技术基础工作;
(六)  组织配合参与政府部门、协会和有关单位委托的产品鉴定,评奖、评优和推广;
(七)  组织编写行业及相关专业手册;
(八)  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和专业技术考察;
(九)  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十)  开展中介服务。
 
第四章 专家委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委员的权利
(一) 委员一律平等,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经“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选举,委员均有权担任主任、副主任等职;
(二) 在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经筹委会和各专业机构同意,对外活动可使用“委员会”冠名。参加本“委员会”的活动,有权获得会议冠名权、协办权;
(三)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按期向技术委员赠送《橡塑技术与装备》(橡胶版)(塑料版)、《橡塑机械时代》和《橡塑节能环保》三份期刊和有关信息。凡同时担任《橡塑技术与装备》编委、全国橡塑机械信息中心、石油和化工橡塑节能环保中心职务的领导不再重复享受赠书;
(四) 由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推荐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技术委员所属单位享有优先和优惠的权利;
(五) 在全国橡塑中心主办的《橡塑技术与装备》(橡胶版)(塑料版)、《橡塑机械时代》、《橡塑节能环保》刊物上优先发表文章或做企业宣传介绍以及优惠广告宣传;
(六) 优先参加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各项学术交流及考察活动;
(七) 优先或优惠得到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业务范围中的技术成果、信息成果、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
第十七条  委员的义务:
(一) 遵守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章程,执行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决议;
(二) 维护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交给的任务,参加会议及有关活动,对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活动提供支持;
(四) 提供本单位网站信息、技术信息、供求信息等,并及时沟通行业中的新技术信息;
(五) 作为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所属单位,应积极参与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技术活动,支持橡塑技术专家委员参加会议;
(六) 本单位拟向行业转让的新技术、推广的新产品,尽可能通过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中介。
 
第五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十八条  本“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决策机构是委员会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订本会章程;
(二) 讨论和确定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及方针;
(三) 研究本专业中的重大技术及管理问题;
(四)  审议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顾问委员若干人,成立秘书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在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熟悉专业技术或管理的专家及企业家;
(三) 热爱本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能力,愿为大家服务;
(四) 主任、副主任可以是本行业企业的领导,他们必须是本行业的专家,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持专家委员会组织、领导“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开展业务工作,承办“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的会议及有关活动。
第二十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处理中心的日常联系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5~6人;设分项目事业部负责各项业务、组织、管理及实施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有针对性地聘请行业内的专家、教授组成橡塑技术专家核心层,负责研究、商定中心主要工作规划以及重大技术决策。
第二十二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二十三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每两年举办一次橡塑技术、装备与市场高峰论坛暨新产品信息发布会,并举办橡塑工业创新技术评选。
第二十四条 为扩大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在行业中的影响,各专家委员向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新的技术专家委员人选。
第二十五条 关注行业发展,应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安排,配合秘书处开展行业调研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其他的有关学术性活动。
第二十七条  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的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二) 检查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
(三) 主办或冠名主办年度学术大会;
(四) 组织、协调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业务范围的相关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于2014年11月14日经“全国橡塑技术专家委员会”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